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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花开·治理有方】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打造基层“依法治理”样板:以法为盾,护航民族地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编者按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民族事务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各地各部门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将民族事务深度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从“党建引领”、“依法治理”、“宣传教育”、“互嵌融合”、“矛盾化解”、“数字治理”6个方面选树了一批基层民族事务治理样板。即日起,自治区民委将开设“石榴花开·治理有方”专栏,持续推出各地各部门经验做法,营造“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的浓厚氛围,推进我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近年来,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化建设的实施路径,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打造鄂伦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组建“鄂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将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落实到基层末梢,为民族地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鄂妮”取自鄂伦春语“ə ni”的谐音,汉语译为“母亲”,寓意为以母爱般的深情关爱、守护未成年人。工作室由5名女性检察官、3名辅助检察人员组成,通过涉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统一办理、观护帮教、法治教育等多元方式,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做法被《内蒙古法制报》、《呼伦贝尔日报》等多家媒体专版报道,有力彰显了新时代检察力量在守护民族地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时的温情与担当。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先后荣获“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第八批全区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荣誉称号。
(一)打造法治阵地,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主动适应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新路径。2023年,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基地深度融合VR技术、互动触屏问答、地面投影、声控普法故事等前沿科技手段,课程内容覆盖预防性侵害、防范未成年人犯罪、抵制校园欺凌与家庭暴力、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将法治内容生动化、具象化。基地先后获评“呼伦贝尔市青少年校外实践基地”、“呼伦贝尔市关心下一代青少年教育基地”、“鄂伦春自治旗法治研学基地”等多项称号。截至目前,已累计接待45批次参观团队,覆盖800余人次。此外,建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区、法治长廊、阅读加油站等功能区域,依托“检察开放日”等载体,常态化组织中小学生走进检察院,参与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让孩子们在沉浸式体验中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二)创新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打造“开学第一课”、“暑期安全不放假”等法治研学品牌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体系化。全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选派21名检察官及其助理担任全旗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围绕爱国主义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害防范、电信诈骗防控等内容,采取趣味问答、以案释法、情景模拟、有奖竞赛、宣传手册发放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活动140余场,覆盖师生7000余人次。同时,积极拓展新媒体普法渠道,依托“两微一端一站”平台,推出普法短视频、普法小课堂等系列内容,有效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与自我保护能力。原创未成年人检察公益广告片《守护》获国家级奖项4项。结合“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等节点,联合多部门走进街头巷尾、乡镇社区及旅游景区,大力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传递法治关怀,守护民族团结“石榴籽”。重点关注“事实孤儿”等困境儿童群体的权益保障,坚持司法办案与综合救助相结合,以法治实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办理“事实孤儿”小花(化名)一案中,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检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相关要求,由院领导牵头,“鄂妮”未检团队全程负责,构建起覆盖线索发现、协调推进、持续跟踪的全流程救助机制。团队积极协调民政部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联合教育部门提供就学支持与教育资助,携手旗总工会引入专业力量开展心理疏导,并启动上下级联合司法救助程序,发放救助金2万元。通过4次定期回访,持续关注其成长状态,鼓励其积极面对生活、努力完成学业。在检察机关的持续帮扶下,小花逐步走出困境,重返健康成长轨道,切实感受到法治保障与“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温暖。
(四)构建“六大保护”格局,筑牢未成年人成长安全屏障。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协同发力的“六大保护”格局,打造“一室一区一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矩阵。其中,“鄂妮”未检工作室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统筹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与综合司法保护;未检办案区配备适宜未成年人的询问环境和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实现办案与救助同步推进;“一站式”取证中心整合取证、心理干预与医疗支持等功能,最大限度减少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同时,牵头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席协作机制,联合政法单位、公安、法院、社区及社会组织等16家单位,围绕校园安全、旅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教职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推动形成司法保护与社会支持良性互动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此外,“鄂妮”未检工作室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注重从个案中发现系统性风险,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如,在处理一起校园涉未成年人案件时,承办检察官经调查走访,发现学校存在校园暴力事件未依法报告等问题,暴露出部分教育机构对强制报告制度认识不足、执行不力。为此,检察院在人大代表现场监督下,以公开宣告方式向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学校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整改、切实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责任。
(一)突出专业赋能,构建特色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体系。 “鄂妮”工作室充分发挥女性检察官细致、耐心、富有亲和力的优势,将“母爱”理念融入司法实践,形成了独特的工作风格。通过“一室一区一中心”的功能矩阵建设和涉未成年人案件“四大检察”集中统一办理模式,实现了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专业化、精准化和体系化,提升了办案质效和综合保护水平。
(二)注重品牌塑造,提升法治宣传影响力。 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VR、互动投影等技术,以及通过“两微一端”平台推送普法短视频、公益广告等,打破了传统普法的时间空间限制,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与传播力。创建法治研学品牌、创作获奖公益作品等,不仅提升了工作的辨识度和影响力,更将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理念以更鲜活、更易接受的方式传递给了社会各界,营造了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三)聚焦源头治理与困境帮扶,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鄂妮”工作室对“事实孤儿”等特殊群体的重点关注和持续帮扶,体现了司法的温度。通过个案办理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发生,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法治实践中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通过“鄂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的创新实践表明,将法治精神、专业方法、协同机制、科技手段与人文关怀有机结合起来,是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民族地区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未来,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将继续探索更多创新举措和模式,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让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上新台阶。
来源:自治区民委政策法规处、呼伦贝尔市民委理论研究和政策法规科
初审:刘婷婷、 荆熠林(呼伦贝尔市民委)
复审:杨芳
终审:康宇凤
复核:阿拉塔
制作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地方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内蒙古民族团结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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